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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11:48:52
来源:
2024年4月24日下午,省民政厅社服中心和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党支部与省阳光慈善物资中心党支部携手,在阳光慈善会议室共同举办了一场“以法促善,依法行善——学习新修改《慈善法》”主题党日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扎实做好新修改的《慈善法》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升党建引领慈善组织对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掌握能力,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地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双方党支部的党员同志和入党积极分子共计16人参加了本次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伊始,双方主要负责人社服中心支部书记张晓芳和阳光慈善理事长董玉霞分别简要介绍了各自支部的基本情况,强调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


随后,全体党员肃立,由阳光慈善支部书记刘百玉领誓,重温入党誓词,表达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事业的坚定信念。
在党章学习环节,由社服中心支部组织委员刘川领诵,党员们学习了党章中关于党的基层组织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四条内容,深刻领会了党章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和要求。通过这一环节,党员们进一步增强了党性修养和组织纪律性。

在集中学习环节,由阳光慈善支部组织委员汪志军领学,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党员们认真聆听、深入思考。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高屋建瓴、内涵丰富,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党员们纷纷表示,要将这些重要论述转化为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活动的重头戏是新修改《慈善法》的专题学习。社服中心支部书记张晓芳结合专家意见和个人学习理解,对新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从新《慈善法》的修改背景、新《慈善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新《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影响和新《慈善法》颁布后慈善组织如何应对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和重点阐述。党员们听得津津有味,对新法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以及依法行善、规范运作的必要性。

在交流讨论环节,双方党员代表积极发言。社服中心支部纪检委员吕晓敏,阳光慈善支部书记刘百玉、党员赵光柏、黄权法和侯巨涛五位同志重点发言,其他党员交流发言,分享了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新修改的《慈善法》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作为党员和慈善工作者,要时刻牢记使命,依法行善、诚信为本,为推动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新修改的《慈善法》也对慈善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更高的管理费用、法律风险和公众期望,针对民非慈善组织存在的人员待遇低下、人才引进困难、工作经费紧张、隐形成本增加、慈善资源有限等现实困难,尚需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民非慈善组织的扶持力度。

最后,双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总结发言。阳光慈善董主席动情地回顾了阳光慈善创办的初衷和成立15年来风雨兼程的发展历程,针对当前民非慈善组织发展的困难和瓶颈,董主席结合自己多年来的慈善实践和思考,给予了几点建议:一是建议政策扶持,优化省级慈善组织生存与发展的土壤环境和相应的资源配置;二是建议政府主导、总会指导、社会组织运作的模式和孵化机制;三是建议高度重视慈善人才队伍的培养和选拔,建立慈善人才数据库,政府提供项目扶持,提升慈善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能力,解决慈善组织发展困难的瓶颈。

社服中心张书记在总结发言中对此次联学联建活动的成功举办给予了高度评价,勉励阳光慈善加强法治理念的融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作用,依法规范慈善行为,加强与政府的合作,把握机遇、创新思路,对阳光慈善未来的发展提出了殷切期望。张书记寄语广大党员要深刻领会新修改《慈善法》及其修法的重要意义,弄懂悟透其修改内容,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推动慈善法快速落地见效。同时,慈善组织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更好地适应新的法律环境和社会需求。
活动中,双方共同观看了阳光慈善的宣传视频,回顾了阳光慈善的发展历程。并听取了阳光慈善支部党员、法律顾问侯巨涛同志关于慈善信托的介绍和解读。
此次“以法促善 依法行善——学习新修改《慈善法》”主题党日活动的圆满举行,不仅增强了党员们的法治意识和组织纪律性,也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我们相信,在全体党员和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慈善事业一定能够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